傳 真:
陳家彬
1.部門經費審核(學術單位)。 2.補助經費審核(學術單位)。 3.記帳憑證覆核。 4.差額解釋表(銀行對帳、含保管品)核對。 5.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。 6.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編製。 7.兼辦主計人事。 8.監辦採購業務。 9.負責業務之教育部通報處理。 10.其他交辦事項。 組員專辦事項 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編製。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。